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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锦州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一)、(二)-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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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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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锦州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700-012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锦州市应急救灾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3-3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表11.3变更内容:不需要提供样品; 2.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001包、002包评分细则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4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请各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0日11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大学科技园)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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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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