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说明
******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 ******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本部供暖锅炉用油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LN337
3. ******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4. 交货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28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周期为3年的供暖锅炉用油(国六标准-35号柴油详见采购需求)供货及运输服务,项目预算:135万元,服务期3年。此预算金额为我公司支付的金额上限,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7.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7) ******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9)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项目《磋商文件》获取:
(1) 供应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2) 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通过网络获取标书: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搜索项目名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200元/包/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104会议室。
11.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104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的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
12. 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4-2号
业务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