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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浑南区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中央环保督察三方)招标公告-采购/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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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
|类型:采购意向/预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意向/预告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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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浑南区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中央环保督察三方)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11780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浑南区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中央环保督察三方)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针对第二轮中央、省环保督察12项整改任务,开展整改推动、调度、档案整理、公示、销号等工作,其中合同期内需要完成5项销号任务(2025年底的销号任务:中央任务2、6、17省任务4、9),同时需要在合同期内持续推进其余7项整改销号任务。对反弹案件督办,辅助责任单位整改,明确整改标准。对存在风险的案件进行预警,推进办案进度。

2.针对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检查:

(1)收集并整理前两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台账。(包括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单位,以及相关佐证材料)(2)及时接收和登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和问题线索。实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通过现场检查、电话催办、定期调度等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整改进度。

3.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针对浑南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好环境管理和现场整治工作,将问题整改情况上报市督改办。

4.提供驻场专业技术服务,提供专业技术人员4人,要求有从事环保督察2年以上工作经验(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环保相关专业重点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车辆1台,配合完成案件巡查、整改任务销号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按照财库【2020】46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 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浑南区新硕街1-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授权委托人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承担相应后果。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开标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长青南街68号 联系方式:徐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账号: ************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杰、孟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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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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