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32947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山洪沟防洪治理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山洪沟防洪治理规划
******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
中标(成交)金额:942,000(元)
评审总得分: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山洪沟防洪治理规划(C******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水利部要求规划治理流域面积20-200k㎡山洪沟道有关要求,结合辽宁省河流基础资料为流域面积10k㎡河流和全面掌握全省需治理山洪沟通底数需求,本项目工作范围定为辽宁省55个山洪灾害防治单元内流域面积10-200k㎡的山洪沟道。基于辽宁省河流基本特征信息资料,分布于山洪灾害防治区的潜在山洪沟道2947条;其中流域面积20-200k㎡山洪沟道1540条,流域面积10-20k㎡山洪沟道1407条。
服务要求:确定山洪沟认定标准,摸清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单元中符合山洪沟认定标准的山洪沟数量及现状。 制作山洪沟处理名录资料图件,开展相关技术培训,组织市、县、乡有关单位开展山洪沟初始名录治理需求确认工作,最终形成基层认可确认的山洪沟名录。 抽取200个山洪沟开展调查成果抽查复核工作,把控山洪沟初始名录成果质量。 构建山洪沟规划成果数据仓库。对山洪沟基本属性信息建档立卡,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绘制山洪沟矢量数据。 制定全省山洪沟防洪治理年度规划安排,最终编制辽宁省山洪沟防洪治理规划及相关成果图集。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
服务标准: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履约地点:无特殊限制要求。付款方式及条件:自签订合同后支付70%合同金额;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合同金额。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进行评审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小航、罗秀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成交金额的1.5%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1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辽宁省水利厅(机关)
地址: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山洪沟防洪治理-竞争性磋商24.8.9 - 上传.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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