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慈发改审批〔2021〕182号、慈发改审批〔2021〕18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慈溪市交通运输局以慈交审批〔2023〕16号、慈交审批〔2023〕1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声屏障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下称“本项目”)西起西二环路,东至寺马公路,长约8.0公里,设计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结构形式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其中上层高架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幅宽26米),下层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主要内容为高架、平面和立体交叉互通、沿线平行匝道、地面道路改建及外侧地面辅道等,一期工程投资概算约29711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45782万元;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投资概算约658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9907万元。本项目声屏障均为桥梁段的声屏障,设置在高架防撞护栏上,其结构采用吸声与反射组合型屏障,上端为弧形吸声段,中间为PC板,下部为直立式吸声段。
本次招标共设1个声屏障标段:本项目全线范围内声屏障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
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见网页版招标公告】(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网页版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网页版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4011/gbweb/login)。
5.3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南二环东路1438号
邮 编:315300
电 话:0574-******
联 系 人:张工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层
邮 编:310030
电 话:0571-******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工
附件: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声屏障标段招标文件.pdf
附件:公告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