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查询> 招标详情
沈阳市财政局本级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辽宁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辽宁
源发布时间:2023-12-12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正文附件下载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财政局本级

2.联系人:田海民

3.联系方式:****** ******

4.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工作,规范专项债券项目发行准备程序,提升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9〕23号)、《辽宁省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债管〔2021〕13号)等文件规定,拟对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披露文件编制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评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评估报告编制 其他会计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
2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 其他法律服务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2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辽宁省沈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评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省级以上行政区(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视为省级行政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评价报告编制,且已公开发行业绩。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分包名称:2024-2025年沈阳市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2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省级以上行政区(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视为省级行政区)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法律意见书编制,且已公开发行业绩。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12月12日 2023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1:59:59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帅   

电 话: ******

2.入围通知书受理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8******组织部

电话:******

3.协议返还

项目联系人: 付超  

地址:21世纪大厦B座10档案合同部

电 话: 024-22890069



征集人:******财政局本级

2023年12月12日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3-12-12
收藏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招标文件下载 x
绑定手机号码
10秒快速绑定,找项目快人一步
公司名称:*
姓名:*
关键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开通(688/年)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提升会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