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小学采购师生三年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2-10-12 至 2022-10-19 |
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岳妍岩 |
******小学采购师生三年餐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小学采购师生三年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365 ******小学采购师生三年餐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424,580.00 最高限价(元):4,424,58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工68人,学生******学校食堂管理能力的餐饮企业,为教工职员、学生提供优质的用餐服务。 二、资质要求 承包商具有专业的冷藏配送车及专用保温箱和专业配送器皿,承包商运营状态正常,信誉良好,从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或被政府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企业。 三、服务方式及要求 供应商承包的教工、学生食堂在采购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餐饮配送,自负盈亏,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努力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及品种搭配,改善服务制度,吸引教工就餐,为教工提供优质服务;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教师、学生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教工、学生用餐需求。 教职工食堂:早餐:面食两种、鸡蛋每人一个、营养粥及两样菜品;午餐:二荤、二素、一汤。 学生食堂:午餐:一大荤、一小荤、一素。 供应商送餐须按采购方开餐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并做好开餐前准备工作,按采购方需求提供外送餐食。配送的餐食须保质保量:优质:保证科学搭配,营养均衡;足量:确保师生吃饱,尽量满足师生要求。供应商要确保提供新鲜、卫生、无任何霉变、不洁或异物的食品,如采购方发现问题提出更换,供应方须及时整改。采购方定期召开伙委会,征求教职工、学生家长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供应商须及时调整(提高)。供应商须提供每周与实际菜品一致的营养食谱。供应商负责分菜间的清洁,确保干净卫生,上午按接到的实际用餐通知,12:00(午餐)开餐。若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致使采购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则供应商负责一切责任及医药费、误工费等,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合同。 四、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1.教工就餐预算,教工68人,每年教工按照3120元/人计算,共计三年。学生就餐预算,学生610人,每人每月230元,9个月/年,共计三年。最终以实际人员结算为准。 2.承包期内对就餐场所的基础设备改动,须报采购方审批后方能实施。经费由采购方承担,承包期满后承包商不准拆除、改动原有项目。 3.承包期内除自然损耗外,承包方要保证教工食堂就餐区设备设施的完好,承包期间教工食堂所有就餐区的设施设备均由采购方负责维修维护。 4.承包方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5.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五、服务人员与保障 1.食堂服务人员要足额配置,需根据教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2.食堂所有员工由承包商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承包商承担 ******医院或防疫站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承包商自行负责) 六、其他要求 1.服务地点,执行标准,承包期内承包商必须产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卫生要求等有关饮食卫生规定,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包括法律责任)由承包商负责,并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2.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堂的餐饮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3.承包期内承包商负责食******学校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责任由承包商负******学校概不承担任何事故。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视服务情况(食材质量、应急保障能力等)一年一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 [email?protected],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开户许可证;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小学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边东街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email?protected] ******银行沈阳东北大马路支行 ******有限公司 账号:************52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金寰 电 话:024-******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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